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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 
发布时间:2013-05-16 信息来源:业务办公室 浏览次数:432
 

   为保证馆藏图书的正常流通、周转,为使更多的读者能看到所需图书,参照行业惯例特制定如下借阅规则:

    1、借期60天

    2、续借:借期内可续借1次,续期30天;登录辽阳市图书馆微信、网站自助续借。

    3、超期处理:一旦有图书超期则停止继续借书,并对读者所登记手机号进行短信催还。

    4、图书损毁、丢失处罚:图书损毁、丢失按原书赔偿,免收数据加工费和芯片费。

 

    5、惩罚措施:长期超期不还(365天以上),图书馆终止借书证功能,并没收押金作为所借图书赔偿款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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